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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猶豫這個經驗要不要寫出來

其實也很擔心會有什麼問題 但是車禍當時也是參考了很多大家的經驗分享

才把事情處理完 才決定寫出來讓大家可以參考

 

故事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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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時候三五好友一起租車(和運)從台南開往台北

因為本身有駕照,也有上過高速公路的經驗雖然車齡不多但是自己認為自己駕駛很安全,最後就由我來駕駛

一路也很順利(高速公路不就那樣而已)   直到前面突然急煞

我一看到前面(B車)緊急剎車也跟著急煞 但是因為前面煞得太快我(C車)就沒來得急煞住

就輕撞了前面那台,因為前面那台(B車)與前前那台(A車)靠得非常近,又撞到了前前那台

 

撞到那刻真的是超級無敵傻眼不敢相信

之後警察與拖吊都來了 確認都沒有人受傷 拖吊就帶我們離開

我那時候真的太害怕了 覺得這種事情怎麼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之後拖吊和我說這種事情常常發生 而且越後面的車子反應時間越少就是比較吃虧 沒有人受傷就好

之後做筆錄警察說這是推撞因此我有100%造責

當場真的無法接受 尤其是A車的夫妻(約30出頭歲)一直嚷嚷著他們的車原本要賣掉要向我們求償車體折舊費(WTF)

 

之後到和運當場就先付了維修費一萬(車損上限,不包含營業損失)

也想說還好沒人受傷,且和運租車有保第三責任險,會賠付前面兩台車子的損失

 

但是!!!!!!!!!!!!!!!!!

回去後過了幾天保險公司打來了,說A車求償25萬(沒錯!就是25萬)的折舊費

否則要告我過失傷害 原來是他們隔天讓他們小孩去開立診斷書,內容是輕微腦震盪(頭暈想吐就可以開立)

第一次感覺到人心險惡 社會上真的什麼人都有 因為當場絕對沒有人受傷 大家都有下車 他們小孩還下車玩手機

很明顯他們就是要趁這個機會大賺一筆

 

我當然不想讓他們得逞

經過他們同意錄音後 錄到他們說:你如果不付 我就要告你傷害!!!!

問他們這個折舊費怎麼算的他們也說不出來 他們說是修車廠說的(之後證明修車廠就是她老公....)

最後談不成他就說他要告我

 

因為上法院要先經過調解委員會

他們要八萬調解委員硬是壓到了六萬 保險公司最後提高說願意給付五萬

最後問我能不能自行付一萬塊 若是可以就和解成功

其實我真的很不想給他們 因為他們分明就是利用小孩故意要錢

我真的寧願多捐給慈善機構!!!!!!!!!!!!!!!!!

 

最後調解委員一職勸我 說這樣結束這件事情以後就不用看到他們、上法院很麻煩等等

其實他們也知道誰對誰錯 態度怎麼樣也都很明顯

後來就決定結束這件事情 和他們和解

雖然我真的超級不爽!!!!!!!!!!!!!!!!!!!!!!!!!!!!!!!!!!!!

 

 

 

最後就是營業損失的部分(這部分的金額才是最恐怖的)

請租車的朋友一定要注意有這個部分 簡單來說就是修車幾天(最高20天)就要乘上一天的定價(也就是原價)再打一些折扣

舉例如果租的是TOYOTA RAV 修20天以上 就是4000*20(最高上限)*0.5(修16天以上的折扣)=4萬

以後要租車真的得好好想想了

 

 

 

真的是個悲慘又崩潰的經驗Q___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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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